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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实施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2013-04-09 9:07 管理员

各院(系):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博士生国际交流能力,我校于2011年启动了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并于2011、2012年实施两批计划,共资助7支优秀博士团队赴世界一流大学交流学习。该计划为我校博士生开阔国际视野,提高国际学术交流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拓宽博士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的平台,扩大学校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本年度将继续施行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第三批)。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由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院、院(系)共同资助。每年计划资助博士生40名左右,以学院(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出访,每单位博士生7-10名。

二、项目内容

1.出访地应选择大学集中区域,出访学校应为国际一流大学。

2.出访内容应包括开展以学术报告为主的学术交流活动、参观实验室、访谈专家学者(每一位博士生至少访谈一位)、了解相关学科科研状况、大学文化交流等几方面。

3.单次出访时间7-10天。

三、博士生选拔

1.要求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博士生(委托培养不在资助范围)。

2.出访博士生品德优良,立场坚定,信念执着,无违法违纪记录。

3.出访博士生具有以下某一方面经历:参加校内博士生学术论坛、模拟国际学术会议、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等类别的学术活动并作大会口头报告;发表文章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性和一定的影响力。

4.出访博士生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TOFEL、IELTS、GRE等成绩优良者优先考虑),能够流利进行英语口头和书面交流。

四、资助原则

1、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院资助参与交流计划的主要活动经费,超出经费由院系资助。

2、以前未获资助的院系,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一般一个院系一次申报一个项目。

3、同一交流计划,一位博士生导师仅能选派一名博士生参加,不同时资助多人。

4、与博士生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短期访学、公派留学等不重复资助。

五、工作安排

1.由各院(系)、各学科确定出访负责人,填写《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附件1)。在计划中应列出学科可联系的高校或希望出访的高校,尤其是开展学术交流研讨的高校,由国际合作处和研究生院组织对出访计划进行审核评定,择优立项。

2.审核立项成功后,各院(系)选拔符合要求的博士生。

3.选拔博士生名单、论文报告题目和行程安排需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进行公示。

4.报销经费应填写《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经费申请表》(附件2),由出访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个人出访体会请填写《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个人总结》(附件3),连同照片电子版和相关发票等一同交至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按财务相关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六、时间要求

4月9日-4月22日,各院(系)组织各学科确定出访负责人,联系国外高校,填写《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附件1)交至行政楼317,电子版发送至ygb@hit.edu.cn。

4月23日-4月28日,国际合作处和研究生院审核出访计划,公布本年度出访计划。

5-12月各单位实施出访计划。出访计划结束后30天内完成出访总结和经费报销等后续工作。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处   

http://today.hit.edu.cn/news/2013/04-09/4313718040RL0.htm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