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通知》(黑环办[2013]26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2年度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面向全省从事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奖励在我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包括国内外(非本省)环保技术在我省应用、推广,并取得显著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和主要完成人员。
二、申报条件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评审,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暂行)》(http://www.hljdep.gov.cn/list_view.php?id=934)的相关规定办理。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应当明晰,技术成果的应用和实践应当在二年以上,软科学研究成果完成鉴定应当在二年以上,科技成果已在环保部或省(市)科技部门进行成果登记或具有专利证书,并且要注重实用性。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12年度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需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并将《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10份,每份装订成册,其中1份为原始件)和电子版于2013年4月23日前报送至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戴通宇 王欣爽
联系电话:0451-86414461
办公地址:哈工大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2H栋)515室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3年4月11日